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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地税局高区分局关于对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申报行为送达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

2017-11-22 16:34:50 信息来源: 威海市地税局 字体:【

山东倍宁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82户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(具体名单见附件):

    你(单位)2017年11月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报送纳税申报表、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,现向你(单位)公告送达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
    附件:1.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(适用于公告送达)

          2. 201711月逾期未申报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公告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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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11月2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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