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“双随机”抽查依据及抽查情况
(一)抽查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。
2.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税总发 [2015]104号)
(二)抽查主体:各级税务稽查部门
(三)抽查原则:依法实施、公正高效、公开透明、稳步推进
(四)抽查对象及内容:依法检查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、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。
(五)随机抽查名单
2017年度第一批非重点税源稽查名单66户
二、邮箱
功能:供社会各界向税务局提供涉税线索
地址: Weihaidishuijicha@163.com
联系电话:0631-52725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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